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18〕56号)文件第二十二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3〕13号)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24〕56号)第三条、第二十八条,拟对以下37名失联、本人申请退学、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未能毕业的国际学生做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国际学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国际教育学院将按照规定办理退学流程。
公示期: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 027-88386601
邮箱:studentaffair@zuel.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