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助推教育强国和学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全球胜任力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资助评选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全日制学生(不含国际学生以及中外合作办学、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学生赴本项目合作高校或机构开展出国(境)交流并以之作为毕业必要条件的);
2、已参加出国(境)交流、实习实践或已经取得相应录取(用)通知书、邀请函或会议通知;
3、以本项目资助申请时点为基准,本科生要求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研究生要求学习成绩位于所在专业、年级的前列;
以下情况不得申请资助:
1、同一交流任务已获得校内外全额资助或同一学历阶段内接受过本项资助;
2、未完成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备案;
3、发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传播宗教或封建迷信的言论,或参与非法活动;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5、有学术不端行为并经查证属实;
6、我校毕业后出国(境)交流学习;
7、未达到学校认定条件的其他情况。
二、资助类别及条件
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项目分为五类:“国际组织实习实训”“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竞赛”“世界名校研修交流”以及“贫困学生圆梦计划”。其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生需进行口头报告或论文展示,署名单位为本校。贫困学生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
三、资助评选
资助评选分为“单位有组织申报”和“学生个人申请”。
1、“单位有组织申报”指校内部门或院系组织学生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实践、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竞赛,由组织单位向国际教育学院进行申报,评估通过后纳入学校本年度资助计划,按照资助标准对该项目开展定向资助。学生根据组织单位通知要求向该组织单位进行申请或提交相应材料。
2、“学生个人申请”指学生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研修交流或其他自行申请的出国(境)项目,学生依据要求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国际教育学院组织评审并通过后,根据相应标准予以资助。
四、学生个人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于5月5日前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文澴楼东国际教育学院613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studyabroad@zuel.edu.cn,以“学院-姓名”命名,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院签字盖章的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出国(境)学习交流录取(用)通知书、邀请函或会议通知、会议论文;
3、学生在校成绩单;
4、学生个人简历;
5、出国(境)学习交流计划或总结;
6、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页(事务大厅-国际教育学院-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系统中完成审批备案后自行打印)。
(二)学院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中出具学院意见;
(三)国际教育学院组织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学生申报材料开展评审工作,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最终结果。
(四)根据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对符合资助发放条件的学生开展资助发放。
联系人:雷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88387048
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