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是中国教育部资助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用于部分中国高校自主招收优秀国际学生来华学习。本项目旨在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制定了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申请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v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
v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
3.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4.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学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二、资助类别、期限: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2-3学年;博士研究生4学年。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学费;
2.免交校内住宿费;
3.提供在华期间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4.提供在华期间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地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注册账号,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类别为B,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520);
2.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地址:http://iesmis.zuel.edu.cn/member/login.do),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招生类别请选“中国政府奖学金”),并上传申请材料。
五、申请截至时间:
2025年2月23日
六、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 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6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 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 来华留学学习计划。内容应包括个人申请基本信息、个人陈述、已有研究成果、研究目标及学习具体计划(1000 字以上)、毕业后计划,内容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附表1);
6.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
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请附上个人签名及联系信息);
7.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中文授课项目需提交HSK5级及以上(含HSK5级)成绩报告,申请英文授课项目需提交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单或者前置学位为全英文授课的相关证明;
8.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附表2);
9.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 在华应届毕业学生须提交在华居留许可页及当前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表现证明;
11. 发表论文、获奖证明、工作或实习证明等其他材料(如有);
12. 自我介绍视频。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对中国的了解;(3)来华学习计划。格式:AVI,mov,mp4三种均可,语言根据申请专业的授课语言,大小在50M内,时长不超过180秒。
v 注意:
1.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不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学校不接受纸质邮寄材料;
3.若获得奖学金,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提供预毕业证明的需携带正式毕业证书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招生。有关奖学金申请事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
七、录取程序: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推荐人并通过邮件发送预录取通知书;
2.推荐人须于2024年3月19日前再次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中须包含我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预录取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奖学金授予名单;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过邮件告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发放至奖学金获得者。
八、其他: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ies.zuel.edu.cn/main.htm)发布,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平台也可查询有关信息,请申请人实时关注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2.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并载入学校招生诚信记录;如奖学金申报材料不实或有瞒报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取消奖学金。
3.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参加评审或者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4.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九、申请专业:
硕士项目专业(中文授课)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哲学院 | 国际关系 |
经济学院 | 世界经济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法学院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民商法学 | |
经济法学 | |
国际法学 | |
刑事司法学院 | 刑法学 |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国际中文教育 |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应用统计 |
文澜学院 | 国民经济学 |
公共管理学院 | 区域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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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项目专业(英文授课)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法学院 | 中国法 |
国际法学 | |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 法律 |
信息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文澜学院 | 国民经济学 |
知识产权学院 | 知识产权法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国际商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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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项目专业(中文授课)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国际法学 | |
刑事司法学院 | 刑法学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公共管理学院 | 区域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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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项目专业(英文授课)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经济学院 | 世界经济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法律史 | |
工商管理学院 | 产业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数理统计 |
十、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人:章老师、李老师
电 话:0086-27-88387760
邮 箱:admissions@zuel.edu.cn
英文网址:http://ies-en.z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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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学生来华留学学习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