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 法学院 | 培养类别 | 国际学生(博,中文) | |||||||||||||
一级学科名称 | 法学 | 一级学科代码 | 0301 | |||||||||||||
适用年级 | 从 2022级开始适用 | 修订时间 | 2022 年5 月 | |||||||||||||
覆盖专业 | 民商法学(030105) | |||||||||||||||
基本学制 | 博士国际学生4年 | |||||||||||||||
学分 | 总学分≥ 30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 学分,非学位课自行选修。 | |||||||||||||||
培养目标 | (1)对中国的认识和理解:国际学生应当熟悉中国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中国国情和文化基本知识,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理解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公共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 (2)跨文化和全球胜任力:国际学生应当具备包容、认知和适应文化多样性的意识、知识、态度和技能,能够在不同民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和团结中发挥作用。博士层次:国际学生应当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创新运用和发展本学科的理论、技能和方法,在国际事务中具有竞争优势。 (3)汉语水平: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专业中:国际学生应当能够顺利使用中文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中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 (4)专业素质:能够具备扎实法学基本功、坚实理论基础与良好科研能力,能系统深入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前沿研究的新动态和新信息,能引领本专业某些科研方向和娴熟提供实务问题解决路径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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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 | 民商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应遵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含中期考核)、修满规定学分、学术科研条件达到规定要求。在规定培养年限内完成学业(含学位论文答辩)。 | |||||||||||||||
培养方式 |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系统、前沿的理论研究与广泛的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注重博士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道德之规范训练。 (1)除重要的方法论课程需统一授课外,博士研究生直接由双向选任的导师结合其研究方向与课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以突出学术个性培养。培养过程中,学生须做1-2次学术报告,全体导师参与现场评议和指导。 (2)博士生须直接参加各研究所(中心)科研活动,深度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导师应其在科研过程中具体指导博士生提高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鼓励产出科研精品和一流学位论文。 (3)加强与国内外法律院校之间的有机联系,邀请校外著名学者与专家开展专业讲座与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培育学生良好的问题意识、创新思维和研究能力。 | |||||||||||||||
覆盖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 | 覆盖专业简介 | 研究方向名称 | ||||||||||||||
民商法学(030105):
| 本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培养资格,现有两个国家级研究基地,两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拥有一批在国内法学界享有盛名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本学科承担多项国家社科重大招标课题和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在全国拥有重要影响和研究的领先性。本专业已培养并向社会输送大批优秀的民商法专门人才。 | 01.民法典研究:民法基础理论、民法方法论 | ||||||||||||||
02.财产法:物权法、债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 | ||||||||||||||||
03.亲属继承法:婚姻法、继承法 | ||||||||||||||||
04.商事法:商法基础理论、商事主体法、特别行为法 | ||||||||||||||||
05. 特别民法:消费者法、社会保障法 | ||||||||||||||||
课程设置 | ||||||||||||||||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总学 分 | 总学时 | 周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
公共必修课 | 11191001 | 汉语1 | 4 | 64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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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1002 | 汉语2 | 4 | 64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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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1003 | 中国概况 | 2 | 32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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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课 | 31002009 |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调查研究模块) | 1 | 16 | 4 | 1 | 3选1 | |||||||||
31002010 |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文献阅读模块) | 1 | 16 | 4 | 1 | |||||||||||
31002011 |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案例研究模块) | 1 | 16 | 4 | 1 | |||||||||||
31002012 |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论文写作概要模块) | 2 | 32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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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2001 | 一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2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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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62002 | 法学理论前沿 | 3 | 48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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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必修)
| 31063030 | 民商法专业经典文献与论文写作 | 2 | 32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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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63031 | 民法方法论与文献综述 | 3 | 48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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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63032 | 民法学 | 4 | 68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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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63033 | 商法学 | 3 | 48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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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选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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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选_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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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总计 | 总学分≥30学分。 | |||||||||||||||
其他要求 |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所需制定其他要求。 | |||||||||||||||
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 | ||||||||||||||||
其他培养环节 | 内容或要求 | |||||||||||||||
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 | 遵照《博士培养管理办法》 | |||||||||||||||
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训练 | 遵照《博士培养管理办法》 | |||||||||||||||
中期考核 | 遵照《博士培养管理办法》 | |||||||||||||||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遵照《博士培养管理办法》 | |||||||||||||||
代表性学术成果 | 参照《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待审定) | |||||||||||||||
语言能力 | 根据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文),以中文为授课语言的专业,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 未通过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者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 |||||||||||||||
学位论文 | 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执行,学位论文题目及摘要翻译成英文。 | |||||||||||||||
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 | ||||||||||||||||
序号 | 著作或期刊名称 |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考核方式 | 备注(选读/必读) | ||||||||||
1 | 科学研究方法 | 吴智晖 | 中国林业出版社 | 2012/09 | 考查 | 选读 | ||||||||||
2 |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 瞿同祖 | 中华书局 | 2003年 | 考核 | 必读 | ||||||||||
3 | 德意志意识形态 | 马克思、恩格斯 | 人民出版社 | 2012年 | 考核 | 必读 | ||||||||||
4 |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与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 | [德]哈贝马斯著,童世骏译 | 三联书店 | 2003年 | 考核 | 必读 | ||||||||||
5 | 法治秩序的构建(增补版) | 季卫东 | 商务印书馆 | 2014年 | 考核 | 必读 | ||||||||||
6 | 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 | 苏力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1年 | 考核 | 必读 | ||||||||||
7 |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 | 梁治平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2015年 | 考核 | 必读 | ||||||||||
8 | 中国民权哲学 | 夏勇 |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2004年 | 考核 | 必读 | ||||||||||
9 | 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 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 | 邓正来 | 商务印书馆 | 2006年 | 考核 | 必读 | ||||||||||
10 | 法学方法论 | 王利明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1年 | 考核 | 必读 | ||||||||||
11 | 政府论(下篇) | [英]洛克,叶启芳、瞿菊农译 | 商务印书馆 | 2008年 | 考核 | 必读 | ||||||||||
12 | 社会契约论 | [法]卢梭,何兆武译 | 商务印书馆 | 2003年 | 考核 | 必读 | ||||||||||
13 | 法律的概念 | [英]哈特,许家馨、李冠宜译 | 法律出版社 | 2011年 | 考核 | 必读 | ||||||||||
14 | 法律的道德性 | [美]富勒,郑戈译 | 商务印书馆 | 2005年 | 考核 | 必读 | ||||||||||
15 | 法学方法论 | [德]卡尔·拉伦茨 | 商务印书馆 | 2003年 | 考核 | 必读 | ||||||||||
16 |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 [美]庞德,沈宗灵译 | 商务印书馆 | 2010年 | 考核 | 必读 | ||||||||||
17 | 认真对待权利 | [美]德沃金,信春鹰、吴玉章译 | 上海三联书店 | 2008年 | 考核 | 必读 | ||||||||||
18 | 正义论 | [美]罗尔斯,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2009年 | 考核 | 必读 | ||||||||||
19 | 共产党宣言 | 马克思、恩格斯 | 人民出版社 | 2012年 | 考核 | 必读 | ||||||||||
20 | 比较法总论 | [德]茨威格特、克茨 | 法律出版社 | 2004年 | 考核 | 必读 | ||||||||||
21 | 罗马法教科书 | [意]彼得罗·彭梵得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1992年 | 考核 | 必读 | ||||||||||
22 | 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 | 王泽鉴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9年 | 考核 | 必读 | ||||||||||
23 | 裁判的方法 | 梁慧星 | 法律出版社 | 2003年 | 考核 | 必读 | ||||||||||
24 | 民法典体系研究 | 王利明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2年 | 考核 | 必读 | ||||||||||
25 | 拉美国家民法典编纂:历史与经验 | 徐涤宇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8年 | 考核 | 必读 | ||||||||||
26 | 民法总论(第二版) | 朱庆育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6年 | 考核 | 必读 | ||||||||||
27 | 德国民法通论 | [德]拉伦茨 | 法律出版社 | 2004年 | 考核 | 必读 | ||||||||||
28 | 瑞士民法:基本原则与人法 | [瑞士] 许莉蔓-高朴、施密特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15年 | 考核 | 必读 | ||||||||||
29 | 人格权法 | [日]五十岚清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9年 | 考核 | 必读 | ||||||||||
30 | 人格权法:法释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 | 王泽鉴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3年 | 考核 | 必读 | ||||||||||
31 | 人格权总论 | 张红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2年 | 考核 | 必读 | ||||||||||
32 | 私法的基础:财产侵权合同和不当得利 | [美]詹姆斯·戈德雷,张家勇 | 法律出版社 | 2007年 | 考核 | 必读 | ||||||||||
33 | 德国债法(总论、分论) | [德]梅迪库斯 | 法律出版社 | 2004、2007年 | 考核 | 必读 | ||||||||||
34 | 债法总论 | 王洪亮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6年 | 考核 | 必读 | ||||||||||
35 | 合同法总论 | 韩世远 | 法律出版社 | 2018年 | 考核 | 必读 | ||||||||||
36 | 侵权责任法研究 | 张新宝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05年 | 考核 | 必读 | ||||||||||
37 | 侵权责任法(第二版) | 程啸 | 法律出版社 | 2015年 | 考核 | 必读 | ||||||||||
38 | 合同法与侵权法中间领域调整模式研究 | 张家勇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6年 | 考核 | 必读 | ||||||||||
39 | 民法物权论(上中下) | 谢在全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11年 | 考核 | 必读 | ||||||||||
40 | 物权法研究(上下册) | 王利明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3年 | 考核 | 必读 | ||||||||||
41 | 物权法(第四版) | 崔建远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7年 | 考核 | 必读 | ||||||||||
42 | 物权法通论 | 温世扬、廖焕国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2005年 | 考核 | 必读 | ||||||||||
43 | 中国家族法原理 | [日]滋秀贺三 | 法律出版社 | 2003年 | 考核 | 必读 | ||||||||||
44 | 婚姻家庭继承法 | 曹诗权、孟令志、麻昌华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6年 | 考核 | 必读 | ||||||||||
45 | 知识产权总论 | 吴汉东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3年 | 考核 | 必读 | ||||||||||
46 |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 | 梁慧星 | 法律出版社 | 2006年 | 考核 | 必读 | ||||||||||
47 | 法国商法 | [法]伊夫·居荣 | 法律出版社 | 2004年 | 考核 | 必读 | ||||||||||
48 | 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 | 范健、王建文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5年 | 考核 | 必读 | ||||||||||
49 | 现代公司法比较研究 | 黄辉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2014年 | 考核 | 必读 | ||||||||||
50 | 公司法学 | 雷兴虎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2年 | 考核 | 必读 | ||||||||||
51 | 保险法(第3版) | 温世扬 | 法律出版社 | 2016年 | 考核 | 必读 | ||||||||||
52 | 保险法基础理论 | 江朝国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02年 | 考核 | 必读 | ||||||||||
53 | 日本最新商法典译注 | 刘成杰译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12年 | 考核 | 必读 | ||||||||||
54 | 德国商法典 | 杜景林、卢谌译 | 法律出版社 | 2010年 | 考核 | 必读 | ||||||||||
文献阅读考核方式:1.考核:将此文献作为课程考核或中期考核的考试范围; 2.考查:结合开题报告或学科综合考试进行; 3.报告:撰写读书报告; 4.其他:请注明。 | ||||||||||||||||
审核意见 | ||||||||||||||||
导师组意见 |
导师组组长:
年 月 日 | |||||||||||||||
学院(中心)意见 |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