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国际学生 中文授课)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8-30浏览次数:10

经济法学(国际学生 中文授课)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院

法学院

培养类别

国际学生(硕,中文)

一级学科名称

法学

一级学科代码

0301

适用年级

 2022级开始适用

修订时间

 2022  6

覆盖专业

经济法学 (030107)

基本学制

中文授课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

学分

总学分≥  32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      学分,非学位课自行选修。

培养目标

1)对中国的认识和理解:国际学生应当熟悉中国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中国国情和文化基本知识,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理解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公共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

2)跨文化和全球胜任力:国际学生应当具备包容、认知和适应文化多样性的意识、知识、态度和技能,能够在不同民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和团结中发挥作用。硕士层次:国际学生应当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好的国际视野,能够在多个国家的实际环境中运用和发展本学科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并具备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能力。

3)汉语水平: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专业中:国际学生应当能够顺利使用中文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中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

4)主要培养在经济法专业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经济法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层次经济法专门人才,具体为:宽口径、厚基础,精法律、懂经济、通外语,融通复合,立足实践、富有创新意识,人格健全,能够胜任经济法教学科研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公司企业、涉外律师等领域的高级人才。

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

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遵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条件达到规定要求。在规定培养年限内完成学业(含学位论文答辩)。

培养方式

本专业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和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课堂讲授、自学、研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在课堂讲授方面,导师组选择优秀的老师授课,传播理论与思想;重点鼓励学生自学,开具指定阅读书目,召开读书会进行集体研讨,定期进行读书检查;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实习单位不仅应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也应该有政府机关,尤其是税务、工商、发改委等部门。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强调采用“双导师制”,即除专业导师外,还在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高级律师以及大型企业高管中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水平的人员担任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帮助学生与社会无缝对接,全面发展。

覆盖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

覆盖专业简介

研究方向名称

经济法学(030107)

经济法学是一个旨在培养懂经济、知法律,能够在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行业、企业单位发挥经济法、商法、社会法职能的高层次人才的法学专业。该专业下设三个方向:经济法学、商法学、社会法学。

 

    01 经济法学

 

02 商法学

03 社会法学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中文名称

总学

总学时

周学时

开课

学期

备注

公共必修课

11191001

汉语1

4

64

4

1

 

11191002

汉语2

4

64

4

2

 

11191003

中国概况

2

32

4

1

 

学科基础课

21062001

法理学

3

48

4

1

 

专业课

(必修)、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经济法基础理论

3

48

4

1

 

21062007

民法

3

48

4

1

 

21063042

商法总论

3

48

4

1

 

21063043

社会法总论

3

48

4

2

 

21063111

商法前沿与论文写作

3

48

4

2

 

21063045

宏观调控法前沿

2

32

4

2

 

21063046

市场规制法前沿

2

32

4

3

 

21063047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前沿

2

32

4

3

 

专业课

(选修)

 

 

 

 

 

 

____

 

 

 

 

 

 

 

 

 

 

 

 

 

 

 

 

 

 

 

 

 

 

 

 

学分总计

总学分≥ 34学分

其他要求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所需制定其他要求。

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

其他培养环节

内容或要求

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

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训练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学生提供学术心得或学术研究报告。

开题报告

遵照《学位授予工作办法》,学生在3-4学期,进行开题答辩。

社会实践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学生在4-5学期,参加社会实践。

语言能力

根据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文),以中文为授课语言的专业,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

未通过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者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学位论文

遵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执行,学位论文题目及摘要翻译成英文。

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

序号

著作或期刊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考核方式

备注(选读/必读)

1

《科学研究方法》

吴智晖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12

考查

选读

2

《共产党宣言》

马克思、恩格斯

人民出版社

2012

考查

选读

3

《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

人民出版社

2012

考查

选读

4

《法律与革命》

伯尔曼

法律出版社

2008

考查

选读

5

《经济法学 》

张守文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考查

选读

6

《社会法原论》

董保华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考查

选读

7

《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

梁慧星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考查

选读

8

《反垄断法 》

王晓晔

法律出版社

2011

考查

选读

9

《商法基本问题研究》

赵万一

法律出版社

2013

考查

选读

10

《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

刘大洪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8

考查

选读

11

《反垄断法——法典释评与学理探源 》

时建中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考查

选读

12

《中国纳税人权利保护》

黎江虹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4

考查

选读

13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樊启荣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

考查

选读

14

《劳动合同法研究》

徐智华

北大出版社

2011

考查

选读

15

《商法总论》

范健、王建文

法律出版社

2011

考查

选读

16

《比较商法导论》

任先行、周林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考查

选读

17

《公司法学》

雷兴虎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考查

选读

18

《商法学》

覃有土

高教出版社

2012

考查

选读

19

《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

岳彩申

法律出版社

2004

考查

选读

20

《经济法基础理论》

漆多俊

法律出版社

2008

考查

选读

21

《经济法理论的重构》

张守文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考查

选读

22

《商法通论》

赵中孚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考查

选读

23

《寻找经济法真谛之路》

李昌麒

法律出版社

2003

考查

选读

24

《自由秩序原理》

[] 哈耶克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7

考查

选读

25

《经济学》(第19版)

【美】保罗·A·萨缪尔森等

商务印书馆

2013

考查

选读

26

《法律的运作行为》

【美】布莱克

法律出版社

2008

考查

选读

27

《法律的经济分析》

【美】理查德·A·波斯纳

法律出版社

2012

考查

选读

28

《企业、市场与法律》

【美】罗纳德·哈里·科斯

格致出版社

2009

考查

选读

29

《经济法概论》

【日】金泽良雄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

考查

选读

30

《反垄断法:经济学原理和普通法演进 》

【美】希尔顿

北大出版社

2009

考查

选读

31

《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

吕忠梅、刘大洪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8

考查

选读

文献阅读考核方式:1.考核:将此文献作为课程考核或中期考核的考试范围;

                2.考查:结合开题报告或学科综合考试进行;

                3.报告:撰写读书报告;

                4.其他:请注明。

审核意见

导师组意见

 

                         

 

    

导师组组长:                     

 

        日              

学院(中心)意见

 

 

 

 

负责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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