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琪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832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20201231日前在校在籍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

            特等奖,1名,每生每学年8000元;

一等奖,3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二等奖,5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等奖,7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

特等奖,2名,每生每学年8000元;

一等奖,8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二等奖,9名,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等奖,19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

(1)问卷申报:学生在1014日前填写群内问卷。

(2)纸质材料提交:学生根据学生类别和申报类别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的纸质版,每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纸质版申请表需于1014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2、学校评审:学校将成立专门的评审工作小组,综合学生在校成绩、获奖情况、实践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审。评审后港澳台教育中心公示全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公示结束上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生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规范“学院”“专业”名称,按全称填写。

  2、申报学生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包括: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需要专业学院签字盖章)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需要专业学院签字盖章)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需要专业学院签字盖章)

3)本人证件复印件(证明本人为台湾、港澳或华侨学生)。

4)本人2020-2021学年成绩单原件成绩单上显示的时间段只能包含2020-2021-12020-2021-2的成绩,不能出现其他学期的成绩,否则成绩单视为无效科学研究与创新有关资料、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7-88387779



港澳台教育中心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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