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门城市大学简介
澳门城市大学前身为成立于1981年的东亚大学,于2011年更为现名,并开启了“更名、改制、转型、升级”的发展新篇章。大学精炼人文、艺术、商学、金融、新工科及社会科学学科特色。秉持“服务澳门、融入湾区”的社会责任与办学使命,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培养澳门和区域所需的应用型、实务型人才,持续为城市及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说明
1、根据我校与澳门城市大学签订的两校交换生协议,我校可选派本科生或研究生在该校进行交流学习。
2、学习期限:1学期
3、派出时间:2024年秋季学期
4、派出人数:每学年名额最多为4名。
5、专业:我校交换学生可以参加澳门城市大学开设的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习。(具体课程设置请浏览:https://cityu.edu.mo/zh/課程/學士學位/)
6、学分转换:学生结束学业时,澳门城市大学为交换学生提供成绩报告单,由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为交换学生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7、费用:
(1)免学费
(2)自理往返交通费、在澳门城市大学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证件费、书籍费等以及其它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
三、申请资格
1、我校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申请人须学习成绩优异,品行良好,遵守外事纪律,并具备较高英语能力,能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全英文授课课程的学习。
3、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需提供相关证明)。
4.申请人须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本年度在校在籍学生在出国(境)前必须在学生事务大厅办理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程序。部分同学可能会受影响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5.被正式录取的校际交换生,应按照获批的学习计划开展交换学习,如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应提前向本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由个人退出产生的已付费用及一切后果,且同一学历阶段期间将不得再次申请我校校际交换生项目、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等。
6.被录取的交换生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制度。
四、选派原则
自愿申请,院系同意,择优录取。
五、申请材料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学生个人简历1份(无固定格式);
3、学生成绩单;
4、参加校园及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及荣誉证书(校级及以上)复印件;
5、交换学校需要的其他材料。
六、选拔方法
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须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表》,于2024年4月1日11:00之前交至文澴楼东6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gatjyzx@zuel.edu.cn,港澳台教育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遴选合适学生推荐至澳门城市大学学习。
七、联系人
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唐老师
联系方式:88385157
附件一:交换生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