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来我校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立“留学中南”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旨在对优秀国际学生进行资助。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应是持外国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品行端正,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申请来校攻读本科学位的学生,申请时汉语水平应达到HSK4级以上(含4级),高中成绩优良;
3.申请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中文授课)的学生,申请时汉语水平应达到HSK5级以上(含5级),大学成绩良好,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含3.0);
4.申请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英文授课)的学生,申请时英语水平应达到雅思6分以上(含6分)或托福80分以上(含80分),或者前置学位为全英文授课;大学成绩良好,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含3.0);
5.未享受中国政府或其他国内组织资助。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5日
三、申请材料:
1.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4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2.登记照。申请人须上传本人彩色两寸免冠登记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大小100-500KB,JPG格式;
3.未成年学生监护人保证书。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http://ies.zuel.edu.cn/2022/1011/c12603a308854/page.htm);
4.最高学历证明(彩色扫描原件)。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学习成绩单。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高中,本科(如有)或硕士(如有)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6.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内容应包括个人申请基本信息、个人陈述、已有研究成果、研究目标及学习具体计划(1000 字以上)、毕业后计划,内容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http://ies.zuel.edu.cn/2022/1011/c12603a308862/page.htm);
7.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请附上个人签名及联系信息);
8.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中文授课项目的需出具符合申请条件的HSK证书;申请英语授课项目的需出具雅思或托福成绩单,或者前置学位为全英文授课的相关证明;
9.《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
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http://ies.zuel.edu.cn/2022/1011/c12603a308856/page.htm);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1.发表论文、获奖证明、工作或实习证明等其他材料(如有)。
12.自我介绍视频。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对中国的了解;(3)来华学习计划。格式:AVI,mov,mp4三种均可,语言根据申请专业的授课语言,大小在50M内,时长不超过180秒;
13.在华应届毕业学生须提交在华居留许可页及当前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表现证明。
注意:
所有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不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学校不接受纸质邮寄材料;
录取材料将寄往申请表格中“永久地址”一栏中填写的地址请保持信息准确无误,请勿提供邮局地址;
若获得奖学金,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提供预毕业证明的需携带正式毕业证书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奖学金生招生。有关奖学金申请事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注册并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iesmis.zuel.edu.cn/member/login.do);
2.选择“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资料。
五、奖学金介绍:
1.资助专业:http://ies.zuel.edu.cn/12621/list.htm
2.资助类别及期限:
资助类别 | 学制 | 奖学金资助期限 |
本科生(中文授课) | 4学年 | 1学年 |
硕士研究生(英文授课) | 2学年 | 1学年 |
硕士研究生(中文授课) | 2-3学年 | 1学年 |
博士研究生(中/英文授课) | 4学年 | 1学年 |
奖学金资助内容和标准(单位:人民币):
“留学中南”来华留学新生奖学金分为B、C两类,具体如下:
免交注册费、学费 | 提供免费校内留学生公寓双人间住宿):标准为750元/月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1,500元/月 |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标准为800元/年 | |
B类奖学金 | √ | √ | √ | √ |
C类奖学金 | √ | √ | √ |
4.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留学中南”来华留学新生奖学金项目只资助奖学金获得者第一年在华期间的相关费用。自第二年起,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成绩、在华表现、学术及文体活动参与情况申请“留学中南”来华留学在校生奖学金(延期学生不能申请),申请人在奖学金年度评审中达到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的,第二学年奖学金将进行相应调整;
5.“留学中南”在校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只资助当学年):
“留学中南”在校生奖学金分为A、B、C、D四类,具体如下:
免交学费 | 提供免费校内留学生公寓双人间住宿):标准为750元/月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标准: |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标准为800元/年 | |
A类奖学金 | √ | √ | 2,500元/月 | √ |
B类奖学金 | √ | √ | 1,500元/月 | √ |
C类奖学金 | √ | √ | √ | |
D类奖学金 | √ | √ |
六、其他:
1.每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专业,申请多个专业则视为无效;
2.学校将组织专家就申请人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
师意见进行综合评审,决定是否授予奖学金以及奖学金类型;
3.录取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并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ies.zuel.edu.cn/main.htm)发布,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平台也可查询有关信息,请申请人实时关注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申请时提供预毕业证明的奖学金获得者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证,未能按时提交将自动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5.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并载入学校招生诚信记录。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73
联 系 人:甘老师、朱老师
电 话:0086-27-88387760
邮 箱:admissions@z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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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