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发布者:徐家桐发布时间:2026-04-29浏览次数: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

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水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学校与港澳台高校及教育机构交流密切。学校专设港澳台教育中心,举办各类富有港澳台特色的文体活动。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并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起学习、生活。学生每年可参加国情考察与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内地(祖国大陆)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学校设立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6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71人(实际名额以联招办公布为准其中文科类51人、理科类20

2025年普通本科分专业(类)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设置

大类招生所含方向

哲学院

哲学


国际政治


社会学


经济学院

经济学


数字经济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类

财政学、税收学

金融学院

金融学类

金融学、投资学

金融工程


保险学


精算学


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商务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数字贸易方向)

法学院

法学类

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涉外法治方向)、法学(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刑事法方向)、纪检监察、法学(社会治理方向)、国际法、知识产权、国际经贸规则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劳动关系

会计学院

会计学

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财务管理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统计与数学学院

统计学类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经济统计学


金融数学


注:学校从2018年开始实施按大类和按专业招生并行的模式,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入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生学习情况分流到具体专业学习。

本专业目录为2025年招生目录,部分学院、专业类别可能会做调整,最终以学校发布的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方式

详见联招办发布的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符合各项要求且通过联招办审核。

录取程序原则

联招办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学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

报考哲学、国际政治、社会学、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外,报考其他专业数学单科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9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数学得分较高者。

)如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都已录满,将根据学生填写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处理。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被录入其他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我校将注明该生退档原因并将其档案退回至联招办。

)本次招生计划总数为71人。因计划招生总数有限,专业数量较多,不进行按专业划分招生计划数。为避免考生盲目选择、报考专业过度集中,对每个专业大类根据其下设的专业方向数分别实行招生人数总量控制,原则上每个专业大类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学校择优录取且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

、学费及住宿费

与内地学生收费标准一致,收费标准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部收费公示页面。学生与同专业的内地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其他说明

入学报到时间学院、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寄送事宜另行通知。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新生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指南上规定的为准。新生入学报到时,所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日之前来函向所在学院提出请假申请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文澴楼东609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86-27-88385157工作时间

咨询邮箱:gatjyzx@zuel.edu.cn

中心网站http://ies.z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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