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我校有关要求,学校将开展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工作。按时参加并通过年度评审的学生才能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按计划2025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
2.无法按原计划于2025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政府奖博士生;
3.2024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的政府奖学生。
注:具体参评学生请查看《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参评学生名单》(附件1)。
二、评审内容
1.考评总分为100分,由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个部分组成,学校将根据学生在上一年度的综合表现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
2.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总分为6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表现提出“终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处理意见。
注:具体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请查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附件2)
三、评审流程
1.学生自评。2025年4月25日14:00(北京时间)以前,参评学生参照操作指南(附件3)通过CSC号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链接:studyinchina.csc.edu.cn),进入“奖学金年度自评”,首先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评估问卷”,然后完成自评信息填写并上传成绩单(必须提供)、荣誉证书(如有,可提供)等附加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2.专业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评审。2025年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国际教育学院会同专业学院,结合学生自评情况共同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合格/不合格”的评审意见,并给出“继续/中止/取消奖学金”的处理意见。
3.评审结果公示。
四、其他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国际学生,奖学金资格将被中止。请各位奖学金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年度评审工作。
2.参评的国际学生须保证所提交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将被中止奖学金资格。
附件1: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参评学生名单.pdf
附件3: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系统操作步骤(学生版).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