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项目经本人申请、资格初审、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专项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1月12日。
联系电话:88387048。
补充说明:
1、学校鼓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导师配套资助,但同一交流任务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资助总金额不得超过完成该项任务需要的总费用。若学生已获其他渠道全额资助,本项目不再对其进行资助;若学生已获其他渠道部分资助,则本项目在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情况下进行相应资助。
2、资助经费下达后国际教育学院将组织拟资助学生进行回国考核,考核通过后进行资助发放。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