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工作安排,拟发放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第三批),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发放条件
已获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项目资助且符合资助发放条件的学生(资助发放条件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二、资助发放流程
符合资助发放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发放申请表》(个人学习成果、出国交流心得(800字以上)及相关证明材料请附表后)并准备好相应报销票据,2022年10月14日前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文澴楼东609办公室,并同时加入以下QQ群沟通后续财务报销事宜。
备注:
国际旅费报销标准和补贴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发布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国内旅费报销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发放申请表.doc
国际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