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是中国教育部资助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用于部分中国高校自主招收优秀国际学生来华学习。受教育部的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担执行该项目,负责招收优秀国际学生来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招生申请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3.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二、资助类别、期限: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2-3学年;博士研究生4学年。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学费;
2.免交校内住宿费;
3.提供在华期间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4.提供来华国际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地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注册账号,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类别为B,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520)。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地址:http://iesmis.zuel.edu.cn/member/login.do),注册成功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3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预毕业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 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内容应包括奖学金申请的原因、来华学习意愿、对华了解情况、对学校了解情况、个人学习情况以及未来研究方向及计划。字数不少于1000字,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语言能力证明。中文授课项目需提交HSK5级及以上(含HSK5级)成绩报告,英文授课项目需提交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单或者前置学位为全英文授课的相关证明;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可登录http://ies.zuel.edu.cn/2018/0428/c766a190293/page.htm下载);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发表论文、获奖证明、工作或实习证明等其他材料(如有)。
11.自我介绍视频。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对中国的了解;(3)来华学习计划。格式:AVI,mov,mp4三种均可,语言根据申请专业的授课语言,大小在50M内,时长不超过180秒。
注意:
1.所有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不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学校不接受纸质邮寄材料;
3.录取材料将寄往申请表格中“永久地址”一栏中填写的地址请保持信息准确无误,请勿提供邮局地址;
4.若获得奖学金,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提供预毕业证明的需携带正式毕业证书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招生。有关奖学金申请事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
六、申请截至时间:
2022年4月6日
七、录取程序: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并通过邮件发送预录取通知书;
2.推荐人须于2022年4月15日前再次补充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中须包含我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3.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预录取候选人资格及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授予名单;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过邮件告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邮寄奖学金获得者。
八、其他: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ies.zuel.edu.cn/main.htm)发布,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平台也可查询有关信息,请申请人实时关注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2.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并载入学校招生诚信记录;
3.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参加评审或者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特别提醒:受全球疫情影响,如国际学生2022年度秋季学期无法入境到校,我校将采取线上授课,授课时间按北京时间安排。请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考量能否接受此授课方式及时间后再进行申请。
九、申请专业:
硕士项目专业(中文授课)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哲学院 | 国际关系 |
经济学院 | 政治经济学 |
世界经济 |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法学院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民商法学 | |
经济法学 | |
国际法学 | |
刑事司法学院 | 刑法学 |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新闻学 | |
工商管理学院 | 企业管理 |
营销管理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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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项目专业(英文授课)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法学院 | 中国法 |
知识产权法 | |
国际法学 | |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 法律硕士 |
工商管理学院 | 国际商务 |
工商管理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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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项目专业(中文授课)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国际法学 | |
刑事司法学院 | 刑法学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应用统计 |
数量经济学 | |
金融统计、保险精算与风险管理 | |
经济统计学 | |
数理统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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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项目专业(英文授课)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经济学院 | 世界经济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产业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数理统计 |
十、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73
联 系 人:陈老师、朱老师
电 话:0086-27-88387760
邮 箱:admissions@zue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