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学历生项目是中国教育部资助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用于部分中国高校自主招收优秀国际学生来华学习。受教育部的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担执行该项目,负责招收优秀国际学生来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制订了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学历生项目招生申请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资格:
1. 申请人须为非洲籍公民,身体健康;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3. 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二、资助类别、期限: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2-3学年;博士研究生3学年。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 免交学费;
2. 免交校内住宿费;
3. 提供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4. 提供来华国际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项目类别为B,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520)。网站地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2.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admissions@zuel.edu.cn,完成奖学金申请。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表格;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2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学习成绩单。本科或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内容应包括奖学金申请的原因,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学习和工作表现,个人所获奖励和个人特长等。字数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语言能力证明。中文授课项目需提交HSK5级及以上(含HSK5级)成绩报告,英文授课项目需提交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单或者前置学位为全英文授课的相关证明;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可登录http://ies.zuel.edu.cn/2018/0428/c766a190293/page.htm下载);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发表论文、获奖证明、工作或实习证明等其他材料(如有)。
11.自我介绍视频。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对中国的了解;(3)来华学习计划。格式:AVI,mov,mp4三种均可,语言根据申请专业的授课语言,大小在10M内,时长不超过120秒。(上传至系统“其他支撑材料”项目中)
注意:
1.所有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不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学校不接受纸质邮寄材料;
3.录取材料将寄往申请表格中“永久地址”一栏中填写的地址请保持信息准确无误,请勿提供邮局地址;
4.若获得奖学金,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提供预毕业证明的需携带正式毕业证书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招生。有关奖学金申请事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
六、申请截至时间:
2021年6月17日
七、录取程序: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预录取候选人资格及材料,确定奖学金授予名单;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过邮件告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邮寄奖学金获得者。
八、其他:
1.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学历生项目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ies.zuel.edu.cn/main.htm)发布,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平台也可查询有关信息,请申请人实时关注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2.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并载入学校招生诚信记录;
3.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参加评审或者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4.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授课语言及学习期限;
特别提醒:受全球疫情影响,如国际学生2021年度秋季学期无法入境到校,我校仍将采取线上授课,授课时间按北京时间安排。请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考量能否接受此授课方式及时间后再进行申请。
九、申请专业:
专业名称 | 学生类别 | 学制 | 授课语言 |
国际法 | 硕士研究生 | 3 | 汉语 |
国际法 | 硕士研究生 | 2 | 英语 |
国际法 | 博士研究生 | 3 | |
知识产权法 | 硕士研究生 | 2 | 英语 |
金融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英语 |
金融学 | 硕士研究生 | 3 | 汉语 |
金融学 | 博士研究生 | 3 | 英语/汉语 |
国际贸易学 | 博士研究生 | 3 | 英语/汉语 |
产业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3 | 英语/汉语 |
统计学 | 博士研究生 | 3 | 汉语 |
十、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73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话:0086-27-88387760
邮箱:admissions@zuel.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学历生项目招生简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