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0]1号)要求及有关规定,我校对报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初审,结合考生学测等级成绩和其他综合表现,择优确定了初审合格名单(名单见附件一),初审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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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通过初审且确定参加面试的同学在5月17日前加入QQ群:1023036526,发送入群申请时请注明名单序号及姓名,后续安排将在QQ群内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