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英文授课硕士项目是中国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我校实施的“一带一路”中国政府知识产权奖学金项目。
本项目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法学院的师资和教学平台,通过专业法官和实务界人士的加盟,增强和启发学习体验。项目采用全英语、模块化、贴近实务的教学方式,汇聚世界顶尖的知识产权学者和专家为学生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国际课程。毕业学生可就职于国内外政府部门、司法机构或涉及知识产权业务的企业等,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业务的实务部门和相关国际组织。
二、学习时间及证书:
2年(其中课程修读时间为1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余时间(在留学生本国)为社会实践、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在线)等;顺利完成所有培养方案环节的学生,将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地点 | 在中国 | 在留学生本国 |
第1年:课程学习 | 第2年:毕业论文写作、答辩和实习 | |
要求 | 通过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 | 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 |
证书 | 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
三、授课语言:
英语
四、申请条件:
1. 持有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 中国教育部和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一带一路”国家国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等;
3. 英语水平:托福80、雅思6或相当英语水平证明。
注:自2010年起,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国外后以外国留学生身份申请来校学习的,除符合上述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五、申请材料:
1. 护照的个人信息页复印件(至2020年9月30日仍有效);
2. 经公证的最高级教育的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3. 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预计毕业证明原件,如录取,需在报到时补交毕业证书文件;
4. 本科或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 英语语言证明(雅思6及以上、托福80及以上或其他英语证明);
6. 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原件(需写明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7. 奖学金个人陈述;
内容应包括奖学金申请的原因,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学习和工作表现,个人所获奖励和个人特长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用英文撰写。
注:除上述申请材料外,请所有申请者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系统上(http://iesmis.zuel.edu.cn)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预录取)”填报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附件。无论录取与否,以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填表说明见附件)
六、申请截止日期:
2020年5月10日
七、奖学金:
1. 免学费;
2. 免第一年住宿费:即为该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提供第一年的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的费用。按学校规定在校内住宿的,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双人间);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 提供第一年的生活费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因个人原因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4. 提供第一年在华期间综合医疗保险。
八、其他:
1.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保留入学资格者,不保留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
2.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参加评审或者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3.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九、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73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086-27-88387760
邮 箱:E-mail: admissions@zuel.edu.cn(推荐使用电子邮件咨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英文授课硕士”中国政府知识产权奖学金”项目2020.pdf
Belt and Road Chinese Govern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English master Scholarship progra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