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9】6號)精神,為做好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臺灣免試生”)的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一、 申請條件及報名方式
1. 申請條件
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參加當年學測,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直接向我校申請就讀。
2. 報名方式及測試時間
(1)向學校提交申請:
申請者須從我校有關網站上下載並按要求填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電子版見 附件一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doc),與學測成績單、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明件、近期彩色免冠登記電子照片等相關掃描材料一併發送至wangzhengjun@zuel.edu.cn。申請時間:4月15日—4月28日。收到材料後,我校將及時回復郵件確認。
(2)學校審核確認面試名單:
學校成立專家組,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核,並於5月3日前在有關網站上公佈面試名單。請申請者及時查看招生公告,並按時參加面試,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申請者本人。
(3)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5月20日
面試形式:遠程視頻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學科(類)的興趣愛好和認識程度等。
二、 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9年我校計劃依據臺灣地區的大學“學測”及我校面試成績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50人,備選考生可以從我校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4個專業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 附件二 招生專業目錄.docx。
三、 錄取規則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及專業志願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並進行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臺灣免試生名單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審核通過後,由聯招辦統一辦理入學錄取手續,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四、入學與身體檢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港澳台教育中心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凡不符合臺灣免試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收費標準
被錄取的學生入學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祖國大陸同專業學生標準一致。
六、其他
1.學生與同專業祖國大陸學生同住,並按相同標準繳納住宿費;
2.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
3.學生在校學習實行學分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學分即准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授予其相應學位;
4.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5.若教育部及聯招辦2019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以新規定為准;
6.本簡章經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港澳臺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正式實施,未盡事宜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七、監督機制
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臺灣免試生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資訊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監督電話:027-88386336(紀委監察部)
八、聯繫方式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區南湖大道182號港澳臺教育中心
郵編:430073
諮詢電話、傳真:027-88385157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港澳台教育中心
2019年2月
附件一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docx 附件二 招生專業目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