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8年度湖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06浏览次数:2415

各位留学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的规定,我校今年共有5个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名额,其中1名本科生、4名语言生。现依据《湖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将有关申请条件公布如下:
    第一条  申请人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
    第二条  申请人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四条  申请人成绩在本年级或本班名列前茅。
    第五条  申请人应该具备的其他基本条件分别如下:
    1、本科生奖学金:申请人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
    2、汉语语言与文化奖学金:学习一年以上,申请人应为非汉语语言与文化专业毕业,或有一定汉语基础、专门来鄂进修汉语或提高汉语语言与文化水平,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以上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如果需要申请,请各位留学生于2008年10月15日以前向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 《湖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个人护照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如毕业证书等)
    4、 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成绩、表现证明
    《湖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可以在留学生公寓108办公室申请复印。
国际教育学院
2008年10月6日
  • 国际教育学院
  • 港澳台教育中心